九法战“疫” | 这些行为要不得(二)
呼吸
多么自然的事
平日里只是惯常的动作
惯常得我们从未思量过
关于呼吸的一些事
只是
自2019岁末到2020年初春的这些日子
一场疫情让我们懂得
呼吸是自然的事
却也是挺复杂的事
疫情防控中
口罩发挥着重要作用
保护着生命的呼与吸
风雨压不垮,困难中开花。这场关乎生命的战“疫”,处处都是党和政府的担当作为,处处都有众志成城的举国力量。一呼一吸间,我们齐心守望,家园守得住,胜利望得来!然而,我们执着坚守,坚信春暖花开即将到来,却有人罔顾告诫,哄抬物价,牵动着无数人的忧思与不安,让人深刻体会到人性里的丑恶。
据新华社官方微博报道,贵州省市场监管局10日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第三批典型案例显示,因不顾市场监管部门告诫,大幅提高价格,贵州侗润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被罚180万元。这是疫情防控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百万级罚单。
让我们跟随新闻,一起了解事情的经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 第三款 规定
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(三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。
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六条 第一款 规定
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:(一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。
疫情带来痛苦,也在考验人心。
在这紧急危难的关头,不法分子罔顾良知获得的功利,绝对是冰冷了,自己也终将被冻得“体无完肤”,律法的威严与处罚的公正让我们感受到希望与大爱。
此时此刻,我们要做的就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执着坚守,依法防控,点点滴滴从我做起,齐心协力共克时艰。
心之所向,素履以往,
生如逆旅,一苇以航。
让我们汇聚爱与希望,
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。
此刻,我们需要了解:
【两高两部:这10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要严惩】
“依法防控,从我做起”
不能只是响亮的口号
更该是有力的作为
“齐心协力,共渡难关”
不能只有“你”和“他”参与
我们都不可缺位
冬天都将过了
春天还远吗
如约而至的将不只是春天
还有疫情过后平安的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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